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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11 16:43:47
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1

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根据《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组、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事务,共同缔造美好幸福新家园,为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注入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引领,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凝聚群团组织、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促进民享,让群众成为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真正变“你和我”为“我们”,变“要我做”为“一起做”。

——坚持分类施策。把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组、居民小区)作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单元,根据产业基础、资源基础、生态基础、文化基础等自然村落的不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编制相关规划,探索创新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模式。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各方参与,形成各类主体合作、各种力量统筹、各方资源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突出乡村振兴、城乡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以群众自主选择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等微项目和文体娱乐、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小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底前,在全街道启动3个(xx村、xx村、xx社区)共同缔造示范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xx年底前,“共同缔造”活动全街道展开,探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20xx年底前,“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参与成为自觉,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二、基本方法

(一)决策共谋。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开辟政府与群众对话渠道,搭建群众相互交流公共平台,平等吸纳各方意见,形成未来发展共同意愿。建好民意直通车,通过微信群、调查问卷、入户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形成问题清单。用好乡贤智囊团,组建以“五老”、能人、“两代表一委员”等为重点的乡贤智囊团,对问题清单进行讨论研究,商议年度解决问题及建议方案。开好群众议事会,广泛召开村民小组(小区业主)议事会,让每个居民都能有序参与共谋协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形成共同缔造的任务清单。

(二)发展共建。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活动等方式,深度参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工作合力。共建特色产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支持各村成立土地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鼓励群众以土地、劳力、资本等方式入股,深度参与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共建人居环境,引导乡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抓好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以居民房前屋后微空间改造为切入点,发动群众开展清垃圾、清违建、清堆物、清杂草、清污染“五清”行动,实现美庭院、美小巷、美菜园、美路网、美河渠“五美”目标。共建基础设施,针对急需实施的道路、排水、广场等基础设施,强化项目“以奖代补”,广泛发动群众出资出劳、主动配合并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共建公共服务,鼓励建设爱心驿站、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站等服务场所,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行“群众点单、干部代办、数据跑腿”服务机制,发动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实现邻里守望、互帮互助,促进乡风文明。共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一村一辅”“一居一警”作用,建立以“四长九员”、治安中心户为重点的群众自治体系,发动群众开展治安巡逻、人民调解、情报信息等工作,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建设平安乡村、平安小区。

(三)建设共管。全面推行民主监督,充分发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内部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长效管理。组建共管组织,规范化设置乡村振兴促进会,建立村(居)民监事会、道德评议会、环境理事会等共管组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创新开展公益创投活动,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村(社区)事务监督管理。制定共管制度,组织群众共同商议制定民主议事规则、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执行、管理约束,实现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强化共管激励,建立多劳多得的奖励机制,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鼓励建设积分兑换超市,将群众参与的义务劳动、集体活动、环境卫生、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活动折算为积分,实行积分兑换实物,激励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维护环境。

(四)效果共评。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对“共同缔造”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按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行改进。开展群众自评,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庭院、农村好青年、好婆婆、好媳妇、最美湾组等评选活动,在一定范围公开评议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开展联合测评,对各村(小区)开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同缔造情况,由农办统筹相关部门,每年进行现场拉练、考核测评,测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奖补挂钩。开展目标考评,将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基础工作落实、测评结果、群众参与度调查等作为考评重要依据,推动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

(五)成果共享。 ……此处隐藏30600个字……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爆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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